这本该是周知栩第七年参与骄傲游行。
时间线从回忆跳回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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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该是周知栩第七年参与骄傲游行。但他才结束一段toxic relationship,整日恹恹的,纵使多洛雷斯百般相劝,也不为所动。
他答应了到场观看。丹尼尔车座上的人换成他的女友。周知栩发自内心为朋友们感到高兴,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深知找到固定伴侣有多难,他见到过十七八岁的少年,用伏特加吃艾滋病阻断药,不穿裤子的露阴癖把那根丑陋的肉棒对准每个路过的人,无数的成瘾者,被教堂赶出来的天主教徒…他们带着轻蔑的嘲讽寻欢作乐。
周知栩最喜欢的音乐剧是RENT。他是个谨慎的人,旁观那些人挣扎的生活,自己与自己的挣扎做着斗争。
他跳出底层艺术家的小圈层,进了呆板的中产阶级行列,冷眼相待,却明明白白地知道,一辈子都困在其中。
生老病死,食衣住行。这是我的奋斗,也是你的奋斗。
第二天清晨,周知栩从衣柜深处翻出件印着彩虹的T恤,对着镜子比划一下,叹了口气,一年一度地克服羞耻感,换下衬衫和西裤,把一柜子不同颜色的领带平平正正地理好,穿上二十岁的衣服—斑斓的T恤、破洞牛仔裤和巨人队的鸭舌帽,有着彩虹圆圈的匡威帆布鞋。
不是那副老神在在的样子了。他退后一步,端详着自己,他算不上惊艳级别的大帅哥,总归眉目清秀,轮廓分明,自有一股隽永气质。霎时,年轻了五六岁,况且亚洲人显小,混进大学生队列绰绰有余。他跨着一个Timbuck2的邮差包,步履轻快地下楼,清晨有宜人的小雨,街上五光十色,他跟一个穿着紧身彩虹连体衣的男人打了招呼,从市政厅一路向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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