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让我扫兴的,对吧?”
-----正文-----
路西菲尔很难感知到快乐,比如一个人今天吃了一条好吃的鱼,他会高兴。但是路西菲尔不会,大部分的时候他会觉得那条鱼没有味道,甚至凸起的鱼眼在以极恶的目光盯着他。唯有杀戮,会让他体会到快乐。那种掌控着别人的生死,看着别人苦苦挣扎臣服于脚下的快感,是极为美妙的。
但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觉得不快乐了呢?
也许是母亲在他的腰侧刻下“罪”字的时候,也许是她死了的时候,也许是他的良心受到了母亲的捆绑……他开始逃避,给自己所作所为都冠上个目的,浑浑噩噩的过了个几年,最后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杀人的。
一刀一刀划开皮肤会让他觉得安心,拿锯子锯开骨头会让他觉得欣喜……世人都说他不对,可是他生下来便是这样。
他渴望着杀戮,又害怕被人指责,准确来说是母亲。
于是他说:我要报仇。
这是一个很好的借口,骗过了自己,也骗过了脑子里的那个声音。
仇恨确实能给他带了快乐,但尽头也是无端的痛与折磨。
他怕了,怕极了。
他疼得满地打滚,他不明白这一切的结果是自己想要的,但心里为什么那么不痛快?他把这一切归咎于霍维的算计。
即使他潜意识知道这是另一个借口,却欣然相信。
可他弄不死霍维,不想弄死。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他对霍维还是有感情的,可能那些有的没的的规训使然,或者是对家的渴望,要么是那畸形的父爱……这些复杂的情绪让他惧怕杀了霍维,害怕泯灭他与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可另一方面他又无比厌恶这个人做的一切……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分裂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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