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脑壳痛,剩下的嘿咻篇幅码不完了,明天写……
-----正文-----
刷完牙出来,裴铭渊看见宁凡在穿坎邦的传统服饰——“隆基”。虽然他来这里已有一段时日,经常看到别人当作常服,但这是他头回看到宁凡穿着。
宁凡手里的“隆基”是很普通的灰格样式,他双脚先后伸入筒裙,随后拉到腰部,与女性所不同的是,他在腹部打结,而女性则在腰侧打结。
“瞧这小眼神,都把人家看不好意思了。”宁凡走向裴铭渊,撩高裙摆,露出两条大长腿,“想摸就来吧,不要压抑你内心的渴望。”
“……”裴铭渊戴上手表,“一天到晚的,你能不能正常点说话?”
“我要是和你正常、规规矩矩地讲话,就显得和常人一样了。”宁凡扑上他后背,“宝贝,今天要出门。”
“去哪里?”
“田里。”
四十分钟后,裴铭渊出现在拖拉机后车厢,颠得左摇右晃。
宁凡将一顶草帽戴在他头上,一路颠簸着到达了目的地。
裴铭渊站在田埂上,周遭景色尽收眼底:在阳光照耀之下,一块块大小不均的农田泛出澄黄的颜色。晨风阵阵拂过稻禾,掀起细浪漪漪。
他十分诧异且疑惑地发问:“你们怎么是种水稻!?”
他一直以为这个小黑帮虽然不是自己所知那样恶劣,但骨子里还是遵循了坎邦黑帮部分生存之道:种罂粟或种大麻,或是两者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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