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这段伴随着她学生时代的恋情,虽然狗血,但也有很多让她怀念的地方。
至少是单纯的,没有那幺多复杂的利益交换。
双方都是第一次,彼此的初恋,如果不去想这几年的不愉快,还是很美好的。
陈雨茉的胡思乱想持续了多长时间,沈译瑾就看了她多长时间。
那是一种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要有趣的眼神,仿佛沈译瑾是第一次在这个世界上发现像陈雨茉这样的生物。
这个生物有着极其强大的自我意识和反抗精神,是沈译瑾被安排好的人生里,从未有过的新奇品格。
陈雨茉从有关过去的思绪里回过神来时,沈译瑾已经在不知何时,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儒雅姿态。
他的脸上又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淡漠神态,像是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和他无关。
即使有人冲进来朝餐厅里的人群疯狂开枪射击,他都能淡定地继续优雅地进餐。
这是他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所要求他的,无时无刻的修养,这种修养是不带感情的,却被要求绝对正确。
不对,她还是把他想的太善良了。
如果遇到餐厅遇袭的情况,沈译瑾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她拉过来当人肉防弹背心。
即使子弹穿透了她的胸膛,或者她被打爆脑袋,脑浆从弹孔里流出来,鲜血溅到他身上,沈译瑾都只会嫌弃她弄脏了他的皮肤和衣服,而不会感激她用生命帮他挡了一枪。
可以淡定地在凶手退场后,无情地把她伤横累累的尸体,抛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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