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过了几天,请婊子和龟奴到公公家去玩,从此大家都认识了,没想到龟奴竟写了情诗送给公公的男人,被公公发现了:
何时公公的手可以爬上你迷人的裙摆何时你会告诉公公你梦中的玫瑰会为公公而开何时你会告诉公公你少男般的心田会让公公占据……这也许是龟奴的自作多情吧,但公公不得不承认,龟奴太像林志颖了。
男人开始经常到医院来了,今天她买了好多菜,要和龟奴婊子他们一起做饭(到婊子的宿舍),婊子同意。她们在办公室等待着龟奴。
男人看到龟奴走来了。他穿着湖蓝色上衣,稻秆灰色长裤。那是本季城市服装专卖店里最流行的货色。那两种颜色的搭配,刺激得男人站起身来,痴心地望着。随着他的走近,那两种颜色越来越清晰地在午后的阳光里闪耀,晃得她虚弱的心都在咚咚狂跳。他离她越来越近了,她可以看到他乌黑的头发随着身体的节奏,在额前活力充沛地晃动。
男人被他发现时,已经想痴了一张脸。他友好地“嗨”了一声,她激动得热辣辣地发起烧来。
婊子和男人负责做饭,男人还带来了咖啡,龟奴被她倒咖啡时低眉敛首的母性温柔震撼着。在阳台下面,他从没有把她看得这么清楚。他真希望咖啡能被她永久地倒下去,他能永久浸泡在她美丽恬适的母性光辉里。
公公看着电视,没有关心这一切。吃完饭后,公公和婊子到河边谈心,男人和龟奴负责刷碗和打扫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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