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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婚 10章 舔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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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宋瑾家吃的饭。

一桌子菜全是陆征做的。

洛语时不时的朝厨房看一眼,看到陆征在厨房里切菜颠勺,想到外界对他的传闻,说他是冷脸霸总,为人心狠手辣,只在乎利益,把一起创业的好兄弟都能送进监狱里。

但其实,陆征最重情。

公公叶庆曾是陆征的高中老师,胃癌检查出来后都是陆征托关系联系专家,安排医院;无奈是晚期,根本没得治。

临走那半年,陆征经常带着宋瑾上门来看叶庆,就连去世后守灵,也是他跟叶修言一起。

叶修言这半年多都在国外,他们夫妻只要在南城,每月都会开车去苏州看望洛语和她的家人,完全把她当亲人疼。

有时候洛语都有种错觉,自己嫁的不是叶修言,而是嫁给他的家庭和他这些好朋友。

不过想想也是,当初叶修言愿意娶她,也是因为叶庆夫妇看上了她这个儿媳妇。

叶庆是教师,董敏是大学教授;他们这种书香门第的高知家庭,最重视文化底蕴。

洛家在苏州经营着百年绣坊,洛语的姥爷还曾是叶庆的初中老师,虽说两家财力上悬殊甚大,仅凭苏绣非遗传人的名号,洛语这个儿媳妇儿就深得他们老两口的喜欢。

更何况吗,洛语长得乖巧,嘴巴还甜,私生活又简单,除了绣坊练习苏绣就是茶馆跟街坊邻居打打牌,在镇上当当义工。

是后来嫁给叶修言后,洛语才知道自己这类人属于: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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