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怎么会没有不喜欢的东西,无非就是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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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前,吴某在三灯街广场与好友曾某,一起诱拐二十一岁女性,企图发生强制性关系,当时正值凌晨,幸好晚归程某路过时听见了呼喊声,心声疑惑,前去打探清楚,从两名“强盗”手中解救了小雨(化名)。经调查发现,吴某早在五年前就有过入狱记录。法院判刑,三十五年有期徒刑。”
颜川看到这一则新闻时正在折星星,手上彩色的长纸条掉在地上,日期对上了,是遇见阿乐乐的那天。
她靠在床尾,无力坐在地上,心里一阵后怕,就差一点。上面的详细时间是凌晨一点,如果她们回家晚两个小时,如果凶手早两个小时,可能碰上的就是她们了。
三灯街小巷子居多,不是熟悉的人根本找不到出口,甚至会迷路,能在那里进行犯罪,肯定提前踩好了点,观察了多日。
晚上十点,是大部分人入睡的时间。
被盯上的女生幸好遇到了热心市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颜川抹掉刚流出的热泪,大口呼吸着,吴某,吴就。
一直在噩梦缠住自己的姓再次出现。
敲门声响起,岱炎站在门外,“花我已经搬进来,小偷也找到了,该,吃饭了。”
在监控前犹豫已久的岱炎,反复练习后才有勇气说出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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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竹青停下了进食的筷子,全是青菜,吃得头疼,“明天下午一点,记得带上你们的人、衣服,出发。”从家到对岸要开半个小时的车,与船的主人约好的两点,也有可能会晚点,毕竟船上还有另一批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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