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明天放最后一个章节。
-----正文-----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仅仅一个晚上,这件案子就被定了下来,包括杨凌。
洛文轩从作为嫌疑人被带去警察局,到定罪被带进监狱,中间不超过12个小时。
就连警员们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情况。
没经过任何程序,法官的判决书半夜三点钟被送过来。
洛文轩绑架,监禁,强奸等罪名成立,判刑3年,即刻执行。
杨凌杀常乐的罪名以正当防卫结束,但杀女保姆的罪名成立。
法医断定保姆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生前没有反抗迹象,又是女人,即使醒着也无法对杨凌造成伤害,在保姆的房间也没有找到任何能够危害到杨凌人身安全的物品,所以杨凌杀保姆罪名成绩,判刑22年,即刻执行。
杨凌安静接受了判决结果,洛文轩确是万万不可能接受的:“你们局长呢?把他叫来?”
小警员一个巴掌打过去:“安静点,你以为我们局长是你想叫就能叫的?”
这个洛文轩在路上就叫嚣个不停,小警员烦透他早就想打他了,现在尘埃落定终于有了这个机会。
“你敢打我?律师呢?我要找律师。”
“我不服,我要上诉。”
“这个判决根本不符合法律程序,你们”他指指杨凌指指警员们:“你们都是一伙的,都想搞我。”
洛文轩当然叫不来他的律师,不止如此他还被人为的与世隔绝了,三点钟出的判决书三点半接他们进监狱的押送车就到警察局门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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