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为什么兰斯叫顾弋时喊姓,叫方平时却亲密地喊名?
因为龟毛作者觉得叫“FANG”不好听。
-----正文-----
亚的斯亚贝巴位于东非的埃塞俄比亚高原,全年气候宜人,舒适如春。七月正值雨季,连绵的降雨让天气更加凉爽。
下飞机后,方平翻出外套递给畏寒的顾弋,冲他挤挤眉毛,“还好我查过天气。”
顾弋“咻”地一声拉上休闲外套的拉链,冲方平竖起一个大拇指,“有远见!”
“嗨,顾!”
一个爽朗的男声响起,两人循声望去,在机场大厅人来人往的一众匆匆身影中,看到了一张自带艳压光芒的欧洲面孔。
浅棕色的卷发下是一双碧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削出一张如上世纪雕塑般有棱有角的侧脸,随意挽起的衬衫袖子下露出一截肌肉紧实的小臂,健壮的身材配着俊美的五官,展现出最炫目的力与美。
“Dr.兰斯!”顾弋微笑着迎上前。
方平神色则难掩惊讶。在他的想象中,这位兰斯博士就算不是一位“地中海”的中年男人,起码也是一副脸带胡茬的狂野形象,却不料一个长年在非洲草原上遭受蚊虫侵扰、日晒雨淋的人居然能保持这样精致明朗的帅气。
兰斯迈着他那双优越的大长腿大步上前,给了顾弋一个相当热情的拥抱,“好久不见,我亲爱的朋友!”
“好久不见,乔舒亚。”顾弋礼貌地拍拍他的背,伸手介绍方平:“这是我的同事方平,一名外科兽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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