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想说的话:】
小丁是那种身体比脑子先动作的类型哈哈~
-----正文-----
一周过去了。
硬着头皮答应了黎彦飞的丁俊森,在厨房已经忙碌了快一个早上。
黎彦飞告诉他今天请了两个客人,所以要他动作快一些。
但是这场宴会的发起人好像根本就没有要帮忙的意思。也是,他是律师,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好看的手只会用来握笔和敲键盘。要是丁俊森不下厨,他也铁定不会进厨房。只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突然想要自己做一桌大餐请客人来呢?
丁俊森一边煮着白酱烩海鲜,一边忙着看烤箱里牛排的火候,还是有些力不从心。
他到冰箱拿黑椒酱的时候,瞥了一眼客厅。黎彦飞虽然没穿正装,但是换上了前两天刚买的休闲POLO衫和运动长裤,就这一身,能抵他三个月的工资。他为什么那么清楚,是因为黎彦飞为了这场宴会,也拉着他一起去了商场,虽然没买那么贵的衣服,但也给丁俊森拾掇了一身上千的行头,就为了今天不丢他的人。
这么一想,丁俊森差不多肯定,他就是为了在那天遇到的眼镜小哥面前争面子了。
不知他们两个是共同喜欢了一个怎样的女孩,但能被黎彦飞惦记七年,肯定是个相当优秀的女人吧。只是在这场恋情中,对方更喜欢年轻而有书卷气的苏晴,所以黎彦飞一遇到他就咽不下那口气。虽然不能明着说什么,但是私下安排了这场宴会,说不定就是要指桑骂槐地在苏晴面前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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