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青凤)
一直到签下自己的名字。
青凤都还没能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没办法。
这件事,实在是太夸张了!
不过……
让青凤感到疑惑的是:以林北这么强的实力,真的还需要他们吗?
想要钱的话。
一路从玄武国抢到斯坦国去。
谁能拦得住林北?
“抢劫?”
林北不由地笑出了声。
真是一个傻孩子!
抢劫,哪比的上偶像来钱快?
再说了!
“我是一个生意人!”
“生意人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
林北义正言辞地表示:
“暴力什么的,我最讨厌了!”
“?”
刚刚爆掉的水星:“你在说什么?”
“你能不能要点脸?”
…………
撇开多话的水星。
青凤,算是听明白了。
林北……
是真的不打算动用武力赚钱。
可问题是……
如果这样的话。
他又能帮上林北什么忙呢?
要知道!
他可是。
在暗影刺客中排第三的青凤。
只会杀人!
林北不让他杀人。
他还能干嘛?
“成为偶像。”
林北的回答毫不犹豫。
“偶像?”
青凤不由得一愣。
然后,就想到了鸡鸡男孩。
再然后……
“不行,不可能的!”
青凤大汗淋漓,拼命的摇头:“我可是暗影刺客,怎么做偶像。”
“汪!”
狗东西当即表示质疑:就连首席暗影刺客伍六七,都能成为偶像。
你一个第三名。
有什么好傲娇的?
“这不是傲娇不傲娇的事。”
青凤咽着口水,僵硬的举起右手:“什么左手右手,我根本做不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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