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陆续续开始收秋,下午,宋秋槐跟着生产队在在地里割棒子,温度不算低,但空气很湿沉,上头的天好像有一层腥黄的土笼罩着,压的很低,一阵大风起,吹在还没割的玉米地刷刷作响。
宋秋槐站起身,深呼吸口气,还是觉得闷。
远远的,忽然顺着风传来了什幺声音。
“嗷呜……嗷……”
是狼的干嚎声!
远远的跑来一个戴着草帽的老汉,双手支在膝盖,弯着腰,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
“不……好了!不好了!李大爷家……李大爷家来狼了!还有几个女同志在旁边的粮仓……有人……民兵营长拿……用枪也被咬死了……”
宋秋槐的大脑飞速提取着关键字。
狼、李大爷、粮仓、女同志……
不对!姚盈盈今天就是在收拾粮仓。
宋秋槐没有任何迟疑,抓住手里的镰刀飞速向着村口跑去,耳边是呼啸的风声,但他感知不到,他只能感知到剧烈的、澎湃的心脏跳动声,一下一下震动到耳膜,其他的都是静的,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快点,再快点。
宋秋槐有过和狼打交道的经验,还小的时候和老爷子在满洲站过岗,在那儿,狼是绝对的王者。
这儿不可能还有狼群,独狼,顶多两三只狼,现场有人死了,有枪,狼咬死猎物后会直接享用,粮仓有个不太牢固的木门,宋秋槐抓紧了手中的镰刀,有胜算。
况且,独狼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因为强壮的男性都在外秋收,留下的只是一些女人小孩儿,用不了一刻钟,大部队就会赶到,在这片土地上,狼族早就失去了他的领土,人类是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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