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看到谭沁正在天井里洗衣服,放下早点,问道:“有洗衣机,干嘛手洗啊?”
谭沁道:“洗衣机洗大件的衣服,贴身的手洗才放心”。
林维桢瞥了一眼大木盆,里面果然泡着五颜六色的内衣内裤,谭沁看他一双眼睛贼溜溜地乱转,不禁羞恼地把他推开,嗔道:“去去去,没看见我忙着呢”。
林维桢笑道:“不看就不看,洗洗手先吃饭”。
谭沁小口地啜着豆浆,道:“吃完饭别忘了去买火车票,赶早不赶晚”。
林维桢道:“回来的时候碰到万福,我让他帮忙去买了”。
谭沁噗嗤笑道:“你倒不傻,嫌天太热却支使人家万福”。
还没吃完饭,徐新便来了。
谭沁热情地招呼道:“过来再吃点”。
徐新红着脸道:“谭姐,我吃饱了”。
林维桢挥挥手道:“自己去书房玩,我得帮你谭阿姨洗衣服”。
徐新转身一溜烟跑了,谭沁却娇嗔道:“都说了多少遍了,他喊我姐!”
林维桢道:“他叫我叫叔叔,叫你叫姐,这辈分岂不是不乱了?”
谭沁没好气道:“各喊各的呗,你本来就比我老,喊你声大叔也不是不可以”。
林维桢打了个激灵,赶紧道:“千万别叫我大叔,我还年轻着呢,听你的,各论各的”。
帮谭沁晾完衣服,来到书房。
才学了不到三天,徐新已经能用十个手指头慢悠悠地打字了,光这一点就比谭沁强多了。当然,这跟他的勤学苦练分不开,小家伙自己照着键盘画了张图,随身带着,一有时间就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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