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启蒙运动”之后,我和他之间就创建了肉体关系。
我的内心单方面进入了初恋的热烈,而他仍然是他,保持着他一贯的好看、有趣和残忍。
我小鹿乱撞的迎接他的约会,然后心悦诚服的赞叹他的玩耍。
小时候听到“玩儿女人”这词儿,都以为说的是“玩弄女孩子的感情”“不负责任”这一类情感向的理解,认识他之后,我知道玩儿就是玩儿,就像是玩儿玩具、玩儿宠物一样……他,按照他的想法玩儿我……我理解玩儿女人,就成了字面意思。
他会玩儿,他真的很会。
我想起我第一次当他的狗。
四肢被对折拘束,戴上项圈,被他牵在手里,沉着腰,翘着屁股,用四肢的膝盖行走。
当时还没有如今精巧便捷的拘束具,他只是用拿绷带把我四肢对折缠起来的,用来行走的手肘和膝盖几乎没有缓冲,如果不在地毯上爬行,支在坚硬的地砖上,会钻心的疼。
所以他拽项圈,想把我从地毯往硬地板上拽,我就不走,像极了搞笑图里那些不愿回家的狗。
事实上我要是不爬,他是拽不动我的,我可是九十斤的大狗,远比狗绳坚实的多。
当然,他有他的法子,让我忍着膝盖的疼痛也不得不被他牵着四处走……甚至,不用他牵,我就会听话的,忍着疼爬过去。
第一个有效的方法是鼻环。
一次我被他照旧捆成了小狗,膝盖手肘着地,仰着头看着他坐在沙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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