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上升正主 第一人称脑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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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老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某人家充当他家两只猫的铲屎官。没有错,作为助理,我的工作就是这么的万能,呵。不过你们也不用太羡慕我,毕竟我是可以进鹿晗家,近鹿晗身,养鹿晗猫,上鹿晗床(这个真不可能)的男人。言归正传,当我在翻箱倒柜的找猫粮的时候,天知道他把猫粮放哪里了,他两只猫饿,我也饿啊,正饭点儿呢!哦,这时我手机就开始响起来,一声接一声,等我拿起电话时已经有十几个未接电话了,认识的,不认识的,记者的,艺人的,兴奋之余莫名还有点慌。我什么时候这么有人气了?直觉告诉我有事发生了,还是大事。等我打开微博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什么事儿了。我坐在沙发上楞了好久,整个人都不好了。
当初刚和鹿晗认识的时候,我身边就开始出现了许多满脸通红递情书的女孩,当然,给我身边的某人的。他每次倒是拒绝的很快,有一次他把第我也不知道是几封的情书扔到垃圾桶里时,跟我说,
“幼稚,她们一点也不适合我。”
我很赞同他的观点,因为她们还没鹿晗漂亮。虽然那么多姑娘被他的小脸迷的神魂颠倒,但他却没一个看对眼的。这么说吧,他的性子和他的脸完全是两种类型,他还是蛮汉子的,而且很倔,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那种,这从他义无反顾跑到那个泡菜国就可以看出来。不过他在事业上升期就突然跑回来,真的很不像他,一个疼到打封闭还要上场打球赛的人,会这么容易放弃他努力了这么久的一切?反正我是不信。不过你问他他也不会告诉你的,套这种人的话,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把他灌醉,事实上我也这么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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