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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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写谱,更准确说来,是用羽毛笔,用谱纸,用纯黑的墨水将他脑中跳动的音符落在纸上。哦好吧墨水并非纯黑,有些淡了是因为掺过水,但那又如何呢?寻欢作乐何等重要啊,牺牲一下书写开支也并非大事。总而言之,他在写谱子,用再寻常不过的东西捕捉上帝寄存在他头中的旋律,相当寻常。在这方面他不如他的另一个自己,没有引起窃窃私语的才华化身小阿玛迪,没有触目惊心的血字乐谱,没有。
我真勤奋,他略带自嘲地想。屋内油灯的光瑟瑟发抖,火炉里只零星两者几个红点,屋外星光也冻得直哆嗦。在这个维也纳的深夜,冬夜,充满了寒冷与孤独的异国深夜中,他仍在赶谱,这可真勤奋,不是吗?另一个他早已睡下,他的短金发杂乱得像是被胡乱揉进了枕头里,他霸占了一整张床,被子缠绕混乱,可即使如此依然穿着白衣——沃尔夫冈代表自己衣柜里颜色多样纹饰繁杂的衣服致以敬意。他朝卧室的方向看了一眼,又把笔深入音符中。
不过也没什么可抱怨的,他今晚写完夫人们订的曲子,之后就能睡上一整天,于是那些跑腿、教学,或许还有出席一下夫人小姐们的下午茶,诸如此类的工作都可交由另一个他完成。他呢,只需在恰当的时候醒来,挑件衣服,与安东尼奥·萨列里去看由另一个他指挥的《魔笛》,多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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