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正文-----
我和林重坐车去高铁站,后备箱的两个行李箱里有林重的衣服,以及我的一套换洗衣服。
踏出家门的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些慌张。
四月初夏,阳光正好,我和林重离家私奔。
我这样想着,然后把手放在林重的掌心,由他握住。其实我知道这是一场有去有回的路程,但因为有林重在身边,显得格外特别,算得上是我二十五年人生里的第一次冒险。
而在我身边的是我喜欢的人,我名义上的弟弟,他握紧我的手,跟我说:“放轻松一点,这只是第一步。”
我依稀能感觉到林重的想法,无外乎和家里决裂,然后开启自己的天地——还是孩子的想法,但是我心甘情愿随着他。
一时冲动也好,情根深种也罢,我都随他去了,就算最后落得个满身伤痕,我也无所谓了。
我不知道我这算不算爱,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像瘾君子一样迷上了林重,我想要他抱我,想要他亲我,想看他赤裸着身体覆在我上面,也想他进入我。我主动勾引他,在他迅速上钩之后也没有及时止损。
多出来的这五年算是白活了,但老天待我不薄,我第一次放纵就遇到了林重,一个不管路过谁的人生都能成为那人珍贵回忆的男孩子。
他在出租车上就已经开始肆无忌惮了,他紧紧靠着我,倚在我身上,说:“外面的世界好么?”
“我不至于连家门都没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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