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哲平个人+一点双花
-----正文-----
耳机里在放《古龙群侠传》,桌上摊的一本书也是古龙的《陆小凤传奇》。——不知道怎么就想起孙哲平。一切都和他无关,可他偏要闯进我脑海里来。
第一次读全职读到他的出场,只隐约记得前文里虫爹提过一二,却记不清晰。惊艳是因为他甫一登场就击败了叶修,那该是很不寻常的。看他扬手飞来一张账号卡,三言两语敲定了要加义斩、要帮兴欣打挑战赛;再来就是他说他和叶修一样,也想赢。无关过往纠葛,只是想赢。第五赛季退役到他再度登台,掐指算来约莫是三年,三年——那又怎么样?他还是旧时模样,该有的狂傲与热血一分不少,岁月磨砺都是狗屁,命运能折断他的手,却没法叫他低头。我深知那脊梁骨是不会弯曲的。我猜想那也许也算得上孙哲平的浪漫,——凡事到了极致都配得上这二字,就要剑走偏锋,就要傲骨铮铮,就要不肯向任何人低头。输当然是可以的,——胜负是兵家常事,但斗志半分不能输,那份潇洒那份快意,不要说是三年,再过三十年也不老。诗说浪子老了,惟山河不变,搁孙哲平身上就要掉个个儿:山河可以老去可以如寂寂深秋里的枯枝败叶,可浪子永远年轻。
歌里在唱“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当下书也看不下去,只得掷书抚掌长叹,孙哲平倘不是全职里的角色,那就该是武侠小说里快意恩仇的侠客。再没旁的比这更适合他。大约他年轻时也吊儿郎当,和张佳乐一块儿分享今个儿又看见了什么漂亮姑娘——然后说过就忘。姑娘当然好看,但心尖上放了个张佳乐了,现实里挺瘦一小伙儿,偏偏把他一颗心占得满满当当再放不下其他东西。你说这是个什么理儿?他眯着眼,指不准指缝里还夹着根烟,一口京片子在昆明待了四年也改不过来,还带得张佳乐也满嘴儿化音,——还不标准;他问张佳乐,你这人忒霸道,怎么扯着我的心就不给我走了?——笑嘻嘻的,没半分正经,还得勾着人张佳乐肩膀,呼吸吐出的热气就喷在人脖颈。天底下或许只有个张佳乐能跟他一般地浪漫,繁花血景就该是两个深信浪漫至死不渝的人才打得出的配合:漫天的花雨漫天的剑光,忍不住就要让人想起陆小凤传奇里的叶孤城,一着天外飞仙直抵脖颈,鲜血飞起半尺来高,——那带来千万杀机的最好是沾着残雪的梅枝;死亡,依稀记得那是西门吹雪热衷于带给世人的,是最危险最极致的浪漫。现实里这么干要进局子的,浪漫只能付诸于荣耀了。那倒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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