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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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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

-----正文-----

(十一)

回了客栈,陆向笛找店家要来了笔墨纸砚,在桌上铺好,认真地打算教唐笛远习字。唐笛远的障碍倒不是不识字,而是他不会用毛笔。小学时学过一点毛笔字,现在早就甩到脑后去了。于是陆向笛从后面握住他的手,从握笔姿势开始教他。

“你写字是跟谁学的,我吗?”唐笛远被他握着手,写着基本的横竖撇捺,随口问。

陆向笛的动作顿了顿,下巴轻轻压在他肩上,“倒不是,”他说,“前任教主特意寻中原的夫子教过我。不过认识了你以后,我写汉字,只为与你通信,叙情。”最后两个字压得低,吹得唐笛远耳朵发烫,他用空闲的手揉了揉,没再说话。这个姓陆的西域人,真是无时无刻不在撩拨他。

唐笛远聪明还是有几分的,学了半个时辰,他就已经能独自握着笔写字了。虽然有些歪歪扭扭,力道也不太均匀。陆向笛毫不嫌弃地亲他耳朵和侧脸,闭眼吹他的字有王羲之风骨。大书法家的棺材板要压不住了,唐笛远翻着白眼,心底却忍不住泛起甜味儿。

见他能写了,陆向笛松开手搂在他腰上,看唐笛远在纸上随意写些东西。室内灯火葳蕤,映着他们交叠的影子,缱绻温暖。唐笛远心中一动,换了页干净的纸笺,一笔一划地写下一句“花好月圆人长久”。陆向笛跟着他的笔触一字一句默念出来,心尖都为之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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