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鹿时听了夏行之的安排去了靶场,每日所练的就是打枪。握动扳机的手掌经常发红发肿,食指下面常被磨的又疼又痒,很快就起了透明的水泡。想趁着夏行之没有盯防他之前把枪练出来,愈准愈好。
“听说城里来了个大官,真想去城里长长见识,哪怕在远处看上一看也是好的。“
那抽来教枪的教官却把枪上好子弹拴好保险后再递给他,低着头问,”真想去城里?“
”来之前就问表哥了,他说我在小地方待着没见过东西,来城里总要逛上一遭。“林鹿时顺手抹去脸颊上的汗珠,阳光把他的脸晒的有点热,脸颊两边红扑扑的。
“你也见不到,因为军长和那个大官成天在屋子里吃酒。”
“啊,吃喝。”他点点头,那军官绘声绘色地形容去沁芳园吃酒的阵仗,那里的花旦嗓子脆生生的比酒还甜。两人都心照不宣地没再继续说下去,而是看射靶的成效:没多大准头,可每发都上了靶。那人直揉他的头夸他有天赋,没摸几次枪就打的好。
那人还想教他,后面就有个兵过来。林鹿时离得远,听不见两人说了什么。
”你自己先练着。“两人一起离开,只剩他和一把手枪,两小盒子弹。
林鹿时看见他们两人走远了,把枪里的子弹全部倒出,褪了枪壳,直接试着拆解手枪。他弓着腰趴在旁边的小桌子上,肩胛被热化了,漂亮的腰窝向后平翘,帽子压得低,心思全在桌上乱成一堆的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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