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不是特别讨厌你哥?”得知原委,季阳问我。
“为什么?”我不明所以。
“因为他用烟头烫你。”
“那是我犯了错,我哥收拾我而已。”
“从小我记性就不好,我哥说这样才能让我长记性。”我轻飘飘地回答,认为我哥收拾我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
季阳若有所思。
起身,我给他找来一套自己的衣服:“明天我带你去找我一个朋友,这带他人脉最广,没准儿比警察还先找到你哥。”
接过衣服,季阳说了句谢谢。
洗完澡,我湿着发尾走进我哥的房间,俯身躺下后胸腔扩张地深嗅,直到在床单上印出一道浅灰色的水痕。
我没拿那条内裤打飞机,也没想把它扔我哥床上,刚才那几句话纯粹是我哥不理我后犯的嘴贱。
我觉得自己确实有点毛病,我哥在家时巴不得他走,要是真走了我又想他。
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超过24个小时,我就想我哥想得不行,想得食欲不佳、萎靡不振。
书房的架子上有排冒了卷边的旧书,翻开还有蓝色钢笔的娟秀标注,听我哥说那些都是我妈年轻时读过的。我想我妈一定是个知识分子,所以我哥才会遗传到优秀的学习基因,然而我没有那么幸运,脑袋里能够记住的东西不多,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成绩就排在倒数。
不过我总是能够清楚地记得有关于我哥的每件事。譬如人生当中第一颗糖果是我哥放在我嘴里的,譬如第一件生日礼物是我哥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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