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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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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

-----正文-----

31、鹿逸之努力的活着。虽然他从未战胜他心理上的疾病,但是他用尽了他所有的努力去活着。

48岁那年,他收养了一只流浪狗。他去超市买牙膏,在门口喂了它一只香肠,它便跟了他一路,直至家门口,便不敢进去了。它又脏又臭,病的不轻,毛发秃了好几块,走路还一瘸一拐。

鹿逸之的保姆和看护都反对他收养这只狗。鹿逸之少见的坚持,他在它身上看到自己灰败的影子,他如果不收留它,那它一定会横死街头。

赵竞也反对,这只狗又臭又脏又有病,他实在受不了。鹿逸之也不管他,给那狗喂食喂水洗澡,带着去宠物医院,又是打点滴又是擦药,不眠不休的照顾它,终于把它好好的养了起来。

虽然没有名贵的血统,但恢复了健康的它还是非常可爱的。

因为它毛色黑白相间,鹿逸之觉得他像只奶牛,又是只母犬,便叫他妞妞。

贱名好养活。

妞妞不是只小狗,按照人的年纪来算,她都已经快50岁了。她需要更好的照顾。

赵竞看鹿逸之那么尽心尽力的伺候妞妞,心中难免吃味:

“怎么从来不见你伺候我这么上心?”

鹿逸之说,有过的。

他大学的时候,赵竞有次得了肺炎,当时他正在跟他老爹闹别扭,死活不回家,只肯赖在租的房子里跟鹿逸之厮守在一起。

鹿逸之那时没日没夜的看护他,连水都顾不得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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