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X年3月X日
早春三月,正是乍暖还寒之际,我的老同事赛先生顾忌我坐着轮椅,腿脚不便,特意将临行宴的地点,选在了我临时租住的老公房周围。
说是临行宴,其实就是小饭馆里的一场小酌罢了。因为这么多年来,我俩的老同事大都凋零,被风吹雨打去。赛先生自己,也早已妻离子散,而今更是决意离开故土,远赴他乡,自此一去,不知何日再相逢。
“知道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我们的前学生伍卫国,和他那群小喽啰,如今的下场吗?”酒过三巡,在暖锅氤氲的雾气之中,赛先生的眼神也迷离了起来,“他们被判去了戈壁滩上的劳改农场。据说一夜之间,当地所有犯人的头都被整齐地切断,不知所踪,是遭受了什么奇怪的野兽袭击吗?虽是罪有应得,但年纪轻轻便丧命于此,也难免令人唏嘘。”
随后,赛先生发起了酒疯,放声大笑,在周围人的侧目之中,吟诵起了红楼梦中的《好了歌》:
“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告别之前,赛先生自然也问了我关于未来的打算,听闻我决定留下来,他的表情流露出一丝不屑、几许不解。然而他不理解,我依然对这片生我、养我的这片故土,抱有信心和希望。他更不知道,在已官复原职的父亲老朋友的斡旋之下,老宅又将归还我手——是的,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要与分离十年的爱人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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