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饭店,从前甚至都没有名字。
-----正文-----
那天从墓园回到家后,夜里便发了一场高烧。一个人翻出药箱里的退烧药,吃下后便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头疼欲裂,身上黏糊糊的好像出了一场大汗。伸手打开床头灯,支撑着身体靠着床头勉强坐起来,呆呆的望着床对面的衣柜出神。
空白的大脑里,记忆一点点涌回,心房的沉重已经让我习以为常。
发呆了半晌,默默地下床,发烧后的步伐有些腿软。我在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看着水流从水壶的尖嘴缓缓注入到灰色的陶瓷杯里,小小的水波荡漾。
灰色的陶瓷杯上面印着兔朱迪。
那只红色的尼克狐陶瓷杯应该还在青山单位的桌子上。
看着灰色的兔朱迪图案,回忆的片段又开始闪现——
“喂,哪有大帅哥用粉红色杯子的呀。”
“这不是粉红色,这是橙红色好吗?还有,尼克狐超帅的好不好?!”
——直到杯子里溢出来的水流淌到台面上,才打断了我的思绪。
端着水杯,边喝边望向客厅,我没有开灯,城市的霓虹从阳台的落地窗外弥漫进来,小小的屋子里,所有的家具物品上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光辉。
我穿着睡衣从客厅走到小小的落地窗前,看着华灯初上的小小城市,心中无喜无悲。
我们的房子很小,因为我一直想要一个落地窗,所以买在了十八层。十八层都是小户型,因为“十八层地狱”这个概念,导致这个楼层的房子都要比别的楼层便宜一点,当时的我们还开玩笑每天置身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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