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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路谦耀从警队出来前,韦斯特意叫他带几身好衣服,韦斯未雨绸缪,这些衣服派上了用场。小蝶在路谦耀房间里替他选衣服,云南的天气热的特别快,过不了几天就到路谦耀去空地上和李回打地铺的时候了。
小蝶抖着路谦耀带来的那些衣服,路谦耀穿着背心被小蝶比来比去,他真想回去,回到那个防风不防雨的刑警队里去,那里头辛苦而有责任的日子才是他的生活,他想家都没这么想。
“要把疤遮住,又要好看,还要不古怪。”小蝶穿着短裤,拿着一件浅色的衬衣,“就这个吧,休闲款,还没见你穿过浅色的。”
路谦耀麻利地把衬衣穿上了,衣服只要不破洞,穿在他身上他都感觉一样的。路谦耀转向小蝶,虽然他看不出什么,但还是开口夸小蝶,“你还挺精通时尚。”
“你这些衣裳买的好,”小蝶眨着眼睛,“你当警察是不是赚的很多?”
“还成。”
小蝶笑起来,“这是你女朋友选的吧,看你可没有这样的审美。”
路谦耀的确没眼光,小蝶的手摸到路谦耀的胸口,他按着路谦耀的胸肌,“居然也是软的。”
“为什么是‘也’?”
“我摸过店里女孩的,她们把我当成好朋友,换衣服都不避着我,还邀请我去试试手感。”
路谦耀咽了口水,他只知道男的更衣室不好闻,大家不穿衣服就在里头晃,女孩的更衣室他想都不敢想,小蝶居然能被请进去作客。路谦耀不免羡慕地对小蝶说,“你真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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