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周野和其他在工地上打工的没什幺不同,黢黑,操着一口外地方言,与精装的城市人民格格不入。每天在布满粉尘的工地上干到七八点钟才能下班,临了了,嘴里狼吞虎咽地吃着从路边摊上买的一份炒河粉和两三个沾了水的馒头,坐在马路牙子上,直到吃饱为止。
所以浑身上下都粗糙得很,脱掉工地上用来防护的那些快烂的,就是大裤衩和背心。再加上大夏天中午有三十七八度,热得皮肤都要褪一层,更别提其他的人,保不齐内裤都被臭汗透湿了好几遍。所以卖河粉的只叫他坐远一点,别在她摊子前面晃悠,身上那味儿熏人。
这话听起来怪没面子,走些路过的闻见汗味儿还要斜着眼睛瞥他。但他顾不上,面子不如肚子要紧。光着膀子的单身男人几乎把整张脸埋进快要挤变形的纸碗里,恨不得把碗里的辣油舔干净。
正是享受晚餐的时候,有人伸手戳了戳他。
那手软绵绵的。
不像街边上问他要不要去廉价酒店睡一晚的女人的手,也不像打扫马路要他起开让个位置的大爷大妈的手,更像小孩儿的,没什幺力气,摸到几秒钟后,觉得指头黏糊糊的,有些恶心,就把手收了回去。但女孩碰了之后见他没什幺反应,以为是自己力气太轻了没能让他知道,于是再度伸手,轻触他。
周野被人搅扰了吃饭的兴致,很烦,心想,他又不是赖在马路上不走了,干嘛这样一遍又一遍的轰赶他。于是皱着眉摆了摆手臂,要那家伙起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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