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虫
-----正文-----
陈麟声最初的目标并不是麦秋宇,而是在拍卖会上拍下那枚戒指的麦春宙。
在加拿大的一段时间里,陈麟声的笔记本夹满了剪报。
笔记本从前面翻,记录了陈麟声从学校逃出后每一天的支出收入。
为了攒一些钱在手里,他做过很多兼职。起初辗转在各种餐厅的后厨,杂工时薪低微,忙到昏天黑地,手被水浸得发红。
他不满足于如此低效且耗费精力的兼职,依靠舅舅为他选的专业,编造了一些经历,然后抱着简历,沿街走进一家家店铺。
最后,一家西装定制店收留了他,店家是个脾气古怪的老头裁缝,即使扩张了店面,店中依旧只有有两位员工,一个是生着红发的白人,眼距近到有些刻薄。另一个则是陈麟声。
干面包,肥皂,二手外套,陈麟声的消费并不多。
他忙里偷闲记账,无论是汉字还是单词,他都写得潦草。纸页上一滴浅黄的油乍眼地晕开,模糊了字迹。是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后厨洗盘子时沾上的,靠近一闻,能嗅见熏腻的旧远油煎味。
将本子倒转,从后往前翻,每一页都贴着大大小小的照片与新闻报道,胶水低劣,纸张发硬变脆,整个笔记本也跟着变形,像一快微弯的瓦片。照片上的年轻男人往往是微笑着,穿着休闲服或笔挺西装,出现在网球场和各种宴会。
陈麟声用钢笔在照片里圈出男人的脸,又在旁边添上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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