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一群疯子!”
苟变气地在山顶上跳脚大骂:“仲叔牙你个棒槌!”即便苟变发现了仲叔牙准备不足,让赵军组织起来了进攻。虽说仲叔牙的军队在半山腰,距离山顶还远着呢?
一旦让赵军在半山腰稳固了下来,就麻烦了。因为山顶可没有滚木擂石之类的杀伤武器,到时候远了只能用弓弩,徒然耗费珍贵的箭矢不说,效果还没有石头木头来的好。
已经来不及多想,苟变振臂高呼道:“全军听令,弓弩进入预定位置,抛射!”
比预想的更早一些使用了弓弩。这让苟变气地恨不得一脚将仲叔牙这魂淡暴打一顿才能消气,在放滚木擂石的时候差点被赵军冲了上来,这家伙到底是干什么吃的?谁都知道仲叔牙凭借一个师,不到三千人的兵力,攻克了赵国的重镇陶丘。这份战绩,让他一跃成为上军之中少有的勇将。可一场仗就暴露了这位勇将的真实水准。
一开始,众将都认为仲叔牙的能力是一等一的,毕竟刀营才多少人?
想要攻克陶丘这等坚城,必然仲叔牙的军队占据了战场的主导地位。可现在看来,这家伙的战绩水分很大。
临场指挥没有章法,应对突变缺少果断。这几乎是一个统兵将领该有的缺点他都占全了。
甚至连赵军鱼死网破的反冲锋都没有准备应对的办法,这种能力竟然还能打下陶丘,给赵军致命一击?苟变想到自己以为仲叔牙是上军之中最得力的战将,没想到是绣花枕头,看着好看,其实就是个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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