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正在研究李复给的资料,从半年前到三个月前,这位律师一共接了十一张诉讼委托。委托人全部是那家财务公司。均是要求法院对债务人强行执行。法庭组织的调解会议全部被律师否决。他不接受任何延期的还款。
因为有明确的证据,十一场官司,律师全部胜诉。其中有七件在法庭要求时间内,债务人偿还了借款。另外四宗官司全部执行法庭拍卖了抵押的房产。都是非常普通的官司。唯独一场官司开了三次的调解会。于明看下去,原来债务人是一对老年夫妻,六十岁出头。他们借款是为了给孩子换肾。由于银行手续麻烦,他们走民间渠道。最后借贷了二十万。最后儿子是活了,但是高利贷的时间也到了。法官帮助夫妻向律师求情,希望能宽限一两个月。但是律师拒绝了,最后执行法庭只能按照法律程序拍卖了房子。
这和其他悲剧没什么区别,但是李复在下面加了一条。李复顺手查询这孩子资料。惊讶发现两个月前这对夫妻买了一套二手房放在孩子名下,价格和被拍卖那房子差不多,甚至略高一些。同时还付清了医院的账单。李复打个问号,为什么这对夫妻突然这么有钱?侠盗?还是有隐情?
于明同意,现在房价是一天一涨,通过法庭强行拍卖的房子总是比较便宜,两套房子之间差价相差最少二十万。如果这对夫妻经济这么宽松,为什么还要借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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