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正文-----
我忽然想起了我死去的丈夫。
我跟他相识在校园。
血红色与黑色,我担忧地往他伤口上倒碘伏,地上的黑泥盖在伤口的血上,医务室老师让我闪一边去,别打扰她清理伤口。
他吃痛地叫了一声,看我想走,连忙叫住我,呲了一嘴大白牙,“同学,我下节课去不了,你帮我去请个假呗。”
“你哪个班的?”
“二年级三班,张青渺。”
我打量着他,他长得人高马大,刚才还在我面前生龙活虎地抢篮板,可惜一个脚滑,直接跪倒在我面前受了重伤。七月的骄阳把他晒成小麦色的皮肤,我一度以为他是体育生。
张青渺这个名字好听,我总觉得在哪里听过。
我探究的目光过于直白,他的脸上浮现了难为情的红色,“你叫什么啊,同学?”
我尴尬无比,含糊不清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快步离开,他在后面不停地叫“同学,同学,我没听清楚”。
后来我才知道,他在学校赫赫有名,写得一手好文章,是语文老师的心头宝。
我在校刊报纸上找到了他的文章,同桌谢兆凌看了一眼,不屑道:“我写的比他好看。”
谢兆凌此人自视甚高,但没人讨厌他,他天资聪颖,极为努力,我们都做题做得苦不堪言的时候,谢兆凌还像是打了鸡血奋笔疾书。
与张青渺只在语文拔尖不同,谢兆凌全科目全面发展,奥数竞赛冠军手到擒来,各项征文比赛冠军得主,甚至连市马拉松也名列前茅。每每有人找他询问,他总会用最简单的解题思路,毫不保留地为人答疑解惑,就连数学老师看到他的解法都啧啧称奇,夸他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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