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
奔行追踪了小半里路,李重九气息有些微喘,那只中箭负伤的山羊,早已跳脱的不知何处而去。不过草丛,树林之间,鲜血一路滴落,这倒是给了他最好的路标。快步跨越一条山涧,李重九终于寻到了目标。
在一处树下,这只中箭的山羊,卧倒在地上,四肢卷曲,身子剧烈着随着呼吸起伏,伸吐舌头,抖晃短尾,而脖颈上鲜血则是泊泊冒出。见之痛苦挣扎,李重九上前合住山羊眼睛,一刀往之喉头放血。
山羊渐渐没了气息,李重九没想到,第一次行猎,就打到这么个大猎物。
从方才的游猎之中,李重九感觉自己的弓术,有所进步。看来行猎,果真是有效提高武技的方法,难怪草原部族都借游猎,操练兵法战阵。
低头看向这头山羊,好家伙!李重九估计了一下,这山羊最少七八十斤,可谓是丰收。但是若要拖着返回山寨,一路肯定耗费体力。于是李重九将腰间短刀取出,就地杀羊取肉。
短刀充当了屠刀的角色,李重九先卸下几个羊腿,之后从羊骨上解肉。去内蒙时,曾吃过当地牧民做得手抓羊肉,所以李重九也是知晓个一二。这头山羊,鲜肥膘壮,抛弃内脏外,可供食用的肉块仍是很多。
“羊大为美(注1),”李重九一面割肉,一面笑着自言自语道,“古人一定也是在狩猎之中,如我这样,收获到美食,所以十分喜悦,才有了美字的词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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