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珍惜他,喜欢他,但尽量的不再爱他。不是非他不可,不再寻求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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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一张桌前面对面,中间没有透明的隔板。
陆歧路从黑色的公文包里拿出几张照片,一一排开,摆在桌上,一时之间气氛更加凝重。
对面男人和裴攻止印象里的模样已有了彻头彻尾的变化。
那个时候的陆歧路还是一脸稚气,戴着眼镜,留着学生头,穿白色干净的T恤,浅蓝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更习惯性的无论在何处都捧着一本书来读。
但现在,短碎的头发侧偏着,露出饱满的额头,那是智慧的象征。狭长的双眸里藏着狐狸般的狡黠。鼻梁上架着一副方长的眼镜,闪着淡蓝的光。牙齿很白,从前的那颗虎牙也不见了,应该做过牙齿矫正。而他的黑眼圈和嘴角青色的胡渣隐隐有些冒头,令他多少有些奔波的沧桑,可以看得出这些日子没少操心。
灰色的条纹西装,枣红色的衬衫,橘黄色的领带,银色的手表,领带上夹着金色的领带夹,夹子一端嵌着颗耀眼的蓝钻,从这一身的行头来看,那颗蓝钻应该是真的。
他搭在桌上的衣袖整整齐齐的扣着口子,俨然一副白领精英的模样,但这身西装的搭配又透着随性与轻佻。这种衣着的搭配让裴攻止觉得奇异,不过他很快便适应了面前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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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了……”对方终于打破沉默,感慨了一声,听得出他还有更多的寒暄想要说,但时间的缘故只能这般说上一句开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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