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终于达成(不)和平结局。
-----正文-----
程鑫的十八岁生日宴是和升学宴一起办的。
宴会不止是祝贺他的成年和考上顶尖大学,更多的是聚集各圈精英进行商业交流——程长霖的商业活动,程鑫倒是很高兴对此能帮得上忙。
程长霖今年三十六岁,能够坐到今天的位置可以算得上白手起家的商业奇迹,更多的则是他过人的经商头脑。但直至他三十岁才反应过来,他还没有结婚。
父母对程长霖是放养状态,对于他的感情生活也没有太多干涉,秉持着一种爱结结不爱结拉倒的心态。于是程长霖在三十一岁生日时决定去领养一名小孩,也就是现在的程鑫。
十三岁的程鑫在一堆孩子中高挑的显眼,彼时他的脸上还有几道没消去的伤痕,满脸倔强。程长霖与他的双眼对视,院长在一旁道:“小鑫之前被一户人家收养过,但因为一些事情被退回来了……”
程长霖一锤定音:“我要收养他。”
具体这名小孩是因为什么被退回来,据说是曾在半夜举着水果刀站在领养父母的床边,刀锋贴着养父的脸比划,迷糊在睡梦中的人被吓得连滚带爬跑到厕所躲着,连夜就把孩子送回来了。
程鑫是向来不服管教的,程长霖选择他,大概是天生的逆反心理。程长霖见过太多反骨的人,有下属也有敌人。他牵着程鑫的手从车上下来时,他从那双眼睛中看到怪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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