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文贵武贱是不假,不过在明初的时候,武官勋贵还是很吃香的,在订立大明律的时候,文官犯罪三品以上者才需要奏请朝廷,而武官则没有限制。武官犯罪当奏不奏,要处以绞刑,文官只要杖一百!
当然这只是大明律的规定,实际落实下去,武官就连狗都不如了,比如堂堂的东江镇总兵毛文龙不也是说啥就杀了,就看有没有人要做文章了。
如今洪敷敎站了出来,他力保张峰,在场的文武大员都不由得有些心惊肉跳。
葛春芳还不服气,瞪着眼睛争辩道:“洪大人,俗话说事急从权,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朝廷的法令也规定边境城池,若有军人犯法可以先斩后奏!有中丞大人在此,难道还杀不了一个把总吗?”
洪敷敎微微一笑:“九边重镇的确有先斩后奏的权力,不过那只限于谋反通敌的武官,诸位大人能否说说这张把总究竟有没有通敌的罪过啊?”
洪敷敎一路上都在筹划着如何救人,把相关的典章制度已经想得明明白白。每一句都直指关键,令人无法反驳。张峰的罪名就是逼死商人,和通敌八竿子打不着,葛春芳被问得哑口无言,只能频频的偷看周永春,让这位巡抚大人出面。
周永春也一肚子气,葛春芳明明是按察副使,是洪敷敎的上司,可是竟然没了说辞,简直就是饭桶一个!
周永春狠狠瞪了他一眼,随即微笑道:“洪大人熟稔朝廷法令,实在难得,只是毕竟是军前嘛,人证物证都在。斩了张峰,也好给蒙冤屈死之人交代,平息纷乱,也好整肃军纪,振奋士气。洪大人,等一下本官会让人把卷宗都交给你,我们绝对不会冤枉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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