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这么着急离开啊?要不要跟我喝一杯啊?
其实,我还可以告诉你一些有关姓王的其他事情。
比方说,他的一些个人喜好。”
程晓不知为何,突然冲着我大喊,这让刚刚准备离开的我,瞬间微微一愣。
“个人喜好?姓王的有什么个人喜好?”
皱了皱眉,我实在搞不懂程晓这个混蛋,葫芦里买的什么药。
害怕自己错过什么,这才站住询问。
但,我也没有忘记报警。
悄悄拿出手机,给文三路派出所的马大志发了一条信息过去,要他赶紧带人过来捉拿程晓,还我舅舅清白。
“呵呵,这个问题问得好。
其实呢,我也是在对姓王的动手的时候知道的。
你知道吗?其实姓王的这个混蛋,有个特殊癖好。
就是喜欢女人的原味内衣之类的东西。
我那天晚上,要不是用一条女人的内裤,引他上当,恐怕还未能的手呢。”
程晓嘿嘿一笑,神色中闪过一抹得意之色。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
被他这么一说,我瞬间眼前一亮。
“什么?如此说来,王医生身上的那条林夕月的小内内,是程晓手里的了?
不对劲啊,我从马大志那里得来的口供上面记载的清清楚楚,葛二娃亲口承认,他是将这条小内内买个了一个名叫赵思的人啊。
为何这条小内内,却流转到了程晓手里?
最后,却变成了杀害王医生的罪证?”
我越想,心里越乱。
越想,发下这件事情其实越来越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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