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先孕的。
未婚先孕在我这里,绝对不是轻易草率的一个决定。生命的到来,我曾经也想过放弃。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不低,怀孕不想要宝宝,带上钱,带上命,去医院,可以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选择生下小马哥,也不是一时冲动。
从验孕棒上两杠红色开始,紧张是必然的,母爱也从知晓那一刻开始萌生,肚子明明是扁平的,却还是喜欢摸一摸,总觉得那会儿估计只有核桃那么大的生命能够感觉得到。
前面说过,因为未婚先孕,一开始厨子的妈妈是不大赞成的,我也在这期间犹豫过。
我想,如果我留下这个宝宝。到了一定的月份,我必然是要辞去工作的,没有工作,我不知道要拿什么养活他。如果我不和厨子在一起,我不会死,但是我和宝宝会过得非常辛苦。我们要忍受没钱的痛苦,还要忍受别人的流言蜚语,闲言碎语,精神痛苦不比劳力来的轻巧。
如果我不留下这个宝宝。那我应该是要找一个地方做手术,然后离开厨子,从此以后扎头拼命挣钱,直到有一天可以躺在钱堆里发呆了再考虑结婚生子。
但是这其中又涉及到我会不会和厨子在一起这个事情。如果我继续和他在一起,就要拿掉孩子,那未免也太无情了。对我而言,拿掉孩子我是不会再跟他在一起了。现实是如果不拿掉孩子,和他在一起的机会也不大。于是我问我自己:“这样一来,拿不拿掉孩子,我都不会和他在一起了,那我为什么要拿掉自己的宝宝?我舍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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