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两位太监,宁修总算可以稍稍松一口气了。
对他来说万历皇帝下的这两道圣旨无异于及时雨。
只要宁修一日在朝廷体制内混,就必须遵守规则。
虽然宁修有心创立水师,编练新军,却只能以练乡兵团练的名义。
因为他的官衔只是香山县令。越权练兵是大忌。
而有了广东海防道按察使这个官衔。宁修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训练水师军队。他隐藏在乌猪山岛的士兵也都可以见光了。
甚至这些士兵都可以吃上军饷。
万历朝是大明由军户制向募兵制转变的关键时期。
自此后军户制名存实亡,到处都是吃军饷的营兵。
换句话说,当兵吃饷的观念也深入人心。
一般来说一个营兵一个月月银是一两五白银。那么一年就是十八两。一千个兵一年光军饷就需要一万八。
这当然是宁修可以负担的起的。但若是一万人呢?五万人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士兵的数目必定会增加。
纵使宁修能够负担的起这么多士兵的军饷,也会肉疼的吧。
所以朝廷能够负担这笔费用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不过这样一来军队长官对士兵的掌控力便有所降低。
为了增强掌控力,明末军官们多采取培植家丁的做法。
少的几十人,多的几百人,甚至像辽镇的祖家军足足有九千人。
家丁们拿的军饷是普通士兵们的几倍,吃的穿的用的也远比普通士兵好。故而这些家丁对军官可谓忠心耿耿。若军官被兵部调任,家丁也可以一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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