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一平这话,这其实传达了这样的一个意思,“明天能谈好,你们明天可以走,如果后天才能谈好,那么你们只能后天才走……”
就是什么时候谈好,什么时候走。
反之,要是谈不好,那就走不成。
他当然不会用什么强硬的手段,芬克和约翰逊,其实可以不在乎冯一平的要求,现在就走。
但那就意味着,他们实际上还是选择和冯一平彻底交恶,但那早就不是他们的选择。
劳伦斯芬克和爱德华约翰逊,之所以准备晚上就离开,未尝没存着拖一拖的心思。
如果他们急着回去,那自然是冯一平派人到他们的公司跟他们商量,这中间,就有很多可以操作的空间,最简单的,各个部门之间踢皮球,或者,相关的负责人出差……
当然,不办是不可能,但是,把那个过程变成一个挤牙膏般的超级马拉松,却也不是不可以。
其它的不说,那样多多少少的,也能帮他们出出今天的这口恶气。
但面对如此霸道,如此直截了当的冯一平,他们也真是没有办法,想拖都没办法。
他们此时都忍不住在想,那个家伙,难道就不会疏忽一下吗?
完全不会!
第二天早上九点,他们就各自接到了酒店前台的电话,有约好的客人到访。
那根本就算不上约好的客人,其实是一个团队,一个配置非常完善的团队,在和他们协商的间隙,芬克和约翰逊在交换情况时,一致认为,这两个团队主要的工作,应该是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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