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都有一好,要么好吃、要么好穿、要么好玩。当然了,有些人还会有一些特殊的违法嗜好,那个就很危险,害人害己。
就像赵锦荣说的那样,他是一个好吃的人。作为一个好吃的人来讲,平时就算是到大饭店去吃那个柴鸡,其实他也很少会去吃鸡胸肉。
整个鸡身上来讲,鸡胸这一块儿的肉,是死肉。没啥滋味,不好吃。
可是今天就不同了,他就发现刘富贵家里炖的这个鸡,哪怕是鸡胸肉的滋味同样很足。吃起来一点都不柴也不干,配上一些小蘑菇,那个滋味是同样很到位。
可以说,作为吃货来讲,县里边知名的馆子就不用说了,哪怕是省城燕北市那边的知名馆子也都吃了个遍。
但是他可以拍着良心说,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小鸡炖蘑菇。虽然是柴鸡,却不柴。鸡肉有嚼头不假,却是越嚼越香。
他这就火力全开了,反正今天也就这一道菜,然后他附近的鸡骨头增加的速度,就让乐乐都看得忘了喝鸡汤。
乐乐就觉得这个胖叔叔比爸爸还厉害很多,爸爸虽然也挺能吃,但是跟这个胖叔叔比,也不行。人家胖叔叔真厉害,鸡肉塞嘴里,吐出来的就是鸡骨头。
“赵哥,也别光忙活吃鸡肉,这个萝卜也不错。家里边种的,吃完了解腻、顺气。”刘富贵将边上切好的萝卜往赵锦荣这边挪了挪。
“嗯,萝卜甜甜的。”小乐乐在边上也找补了一句,然后拿起一条,就像吃水果一样,咔咔的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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