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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高暮却果断地答应了,爽快地将手中的钱塞进了杜逍怀中,在杜逍愣神间,他弯腰拎起一个编织袋,趁机挤进了门。杜逍抱着钱,只觉得烫手得很,打心底里觉得自己做了个极其错误的决定。现在还有挽回的余地,可都要怪这些粉红的纸张罪孽深重,使得他开不了这口。
“没想到你真的买了这里。”
高暮的话拉回了杜逍的思绪,他皱了皱眉,不好辩驳。这处房子他曾与高暮参观过多回,是两人原先打算一起住到白头的地方,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首付没攒到,人先分了。不过最初找到这房子的人是杜逍,杜逍自己很满意这里,也很喜欢这里,后来买进手,跟留念高暮没有半毛钱关系,纯粹是出于对这房子的喜爱。如此正当的理由,此时他却无法明说,不然会像此地无银三百两,太丢分。
“嘶……”
高暮搬编织袋的功夫,杜逍猛地瞥见客厅小餐柜上立着的电子蜡烛及后边的相框,他赶忙跑过去将相框藏在身后,左右看了看,选择溜进最近的厨房,把相框随手丢在水池底下的柜子中。
“杜逍?”
“啊?”
杜逍转过身,高暮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默了会儿后,开口问道:
“我刚才问你,我睡哪个房间?”
“哦。“杜逍抬手随便指了指,回道,”门关着的那个。”
高暮望了眼,门关着的只有一个房间,他谢过杜逍,准备踢着三个编织袋往他的房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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