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来得突然,不由人细细斟酌,左金香忙引着那两个杂工去宰鸡。只是踏出厨房之前,仍是按捺不住,自言自语地嘀咕道:“上回这丫头,就曾在镖局里用笋脯做了一道鸡茸金丝笋吧?这次怎么又是鸡茸雪蛤?……倒跟鸡茸较上劲了!”
花小麦将她的话她听了个一清二楚,撑不住笑了出来。
为厨者,需擅于察言观色,自己做出来的菜是否受到欢迎,会不会有哪里出了差错,从食客们进餐时面上的表情,便可寻到蛛丝马迹。之前在连顺镖局做那一道鸡茸金丝笋时,她曾留心观察过柯震武的反应,见他对那笋脯虽赞不绝口,筷子却多数往鸡茸上招呼,便猜测他多半是个爱吃鸡肉的,只盼今日这道鸡茸雪蛤,能对了他的胃口。
说穿了,宴席虽要照顾宾客口味,最终,却还得主人家满意才行啊!
雪蛤这味食材,贵就贵在它腹中的那一粒胶。在花小麦穿越之前生活的时代,但凡上点档次的酒楼食肆,往往单取那一粒胶出来烹饪,其余之物皆弃之不用,花小麦自然也依此而行。
泡发了的“雪蛤胶”约有两指宽长,用姜汁和黄酒捞过切成碎丁,再以鸡架和猪骨熬成的上汤滚煮,这便是清汤雪蛤。但既然要加入鸡茸,就必然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
滑嫩的鸡胸肉垫在肥猪肉上,用刀背斩成茸放入碗中,再加入蛋白,用筷子搅打。鸡肉中的筋丝会自动缠在筷子上,经过一遍遍的搅打,只等鸡肉中的筋丝全部被剔除,方算是最幼嫩的鸡茸。这个时候,将煮滚的上汤和雪蛤胶从火上端离,把鸡肉茸缓缓地倾进去,撒少许火腿丁和芫荽,就可以摆盘上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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