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骑术,胡三七其实只不过是勉强刚会骑在马上摔不下去的地步,但幸运的是,大白马果然神骏非常,也是在缓慢的队伍里憋得久了,一经自由,就开始不断蹦跶跳跃,朝着前方奔去。
事实上,胡三七没有那么大的力气驾驭这匹马,尤其是到了后来,基本上是它随心随意的走走停停,而那些马贼也以此不断接近。
胡三七见了,心中焦急起来,他实际上还没有训练到马上开枪的地步,作为一支过渡性的部队,类似于边防巡逻,未来还要准备完成摩托化,那么对这支军队的设定是骑马步兵,也就是龙骑兵,对于在马上开枪的训练本身就不足。
在他们的设想里,这支军队在草原上到处晃悠,寻找到了小规模的敌人后,通过快速机动进行包抄,排枪的威力足以击碎还处于冷兵器时代的小股部队,而大规模的敌人,嗨,真以为长老会的探子是白给的?
但他们基本上没计算过,他们的敌人也是人,会学习,会计算,会侦查,而行动的模型一旦被摸清楚,那么就太危险了。
胡三七在颠簸的马背上,才明白说书人说的回马枪是什么意思,能够不被甩下去,完全是托福之前因为对长老们刻骨的仇恨,而拼命的练习锻炼出来的好身板了。
他开第一枪的时候枪口就跳跃起来,鬼知道打到什么地方去了,到了第二枪,虽然是冲着马贼群中打了,但基本上也没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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