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祝朝歌始终低着头。
虽然低着头,视线总控制不住地往顾嵬身上飘。
她从未如此明确地对一个人产生性的欲望,无论是电视里英俊的小生,抑或先前爱慕的陈知然。
关于异性的情感总是朦胧的,酸甜的,充满未知的期待——但自从顾嵬重新走进祝朝歌的生活,她的渴望变得如此直白粗暴,剥掉了一切欲盖弥彰的外壳。像春夏爬满墙的绿藤,扯断茎叶撕开脉络,暴露出惨烈而简单的本质,散发刺鼻新鲜的腥气。
枣花巷子很安静。马路的喧嚣,商店的音乐,都听不到。
祝朝歌走在清冷的月色里,满脑子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一个不慎,险些被脚边的石头绊倒。
“小心。”
比声音更快的,是顾嵬的手臂。硬得像钢铁,紧紧箍住了她歪斜的身体。
好巧不巧,压在祝朝歌胸肋位置。
滚热的温度,立即从接触部位窜开,烧得她耳朵嗡嗡响,眼睛都是水。
“我……我回去了……”
祝朝歌拉开顾嵬的胳膊,慌不择路逃进家门。
沉重的门板咣当一声闭合。
顾嵬站在外面,愣愣的,仿佛依旧能看见祝朝歌临别前水光粼粼的眼。刚接触过柔软部位的手臂,整个儿都是麻的,没有知觉,却也无比敏感。
良久,顾嵬摇头,自嘲般笑了笑。
会觉得祝朝歌对自己有意思,一定是发疯才有的错觉。
她只是脸皮薄罢了。
脸皮薄,而且对每个人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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