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忱看起来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一双炯炯有神的杏眼,咧开嘴笑起来的脸颊上点缀着酒窝,露出两排洁白小巧的牙齿,与我初次见到他时的样子几乎如出一辙。说“几乎”,是因为与十年前相比,他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变化的。比如脸上的婴儿肥,就被他遗失在了岁月里。
十年前,我和同班同学顾忱成为了同寝室的室友。当然,寝室里不光住着我和他,还有其他几个同班或者不同班的同学。这其中,我与顾忱的关系最为要好。究其原因,有我俩床铺相连,且我与他是头顶着头睡因此更加亲近的关系,也有我俩生日离得较近的缘故,但我认为最根本的理由,还是因为只要我俩是在初二完成分化的,其余人则是在初三,或者初中毕业后的暑假里才完成分化的。过早分化的结果,便是我俩成为室友中的身高洼地,且除非基因突变,或者接受药物干预,否则再无二次发育的可能。尽管身为Omega,我与顾忱的身高都属于拖后腿的那一种(他甚至还比我矮一厘米,虽然只有一厘米),但是我和他都不介意这种事情——Omega没有必要因为自己太矮而感到羞耻,因为我们未来要依靠的恋人都是高大且强壮的,所以我们拥有矮小的权利。
身为Omega,除了学业和玩乐,我们平时聊得最多的话题便是自己想要找一个什么样的Alpha。倒也不是我们多么渴望爱情,只是体内的激素迫使我们对被爱充满了期待。其实聊这个话题根本没有意义,因为尽管我们喜好不同,却对Alpha伴侣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我好,且愿意帮我消除发情热即可。十几岁的孩子,没有成年人那些复杂的想法,身世、地位、能力等等影响生活质量的因素,都不在我们考虑的范围之内,也不是我们能考虑到的问题。一个个懵懂的小处男,像是无头的苍蝇,只会遵循本能——在信息素的指引下,找寻最对味的那个Alpha。意料之外的是,我们之中竟然出了一个“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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