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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莫里斯的案子开庭了。我作为发现受害者的目击证人,被传唤上庭作证。
案情并不复杂,人证物证俱在,但被告坚持无罪辩护,企图将这打造成“你情我愿睡完一觉第二天醒来翻脸”的各执一词。这是每个强奸犯张口申辩都会提起的盾牌。被告名叫威尔·米勒,一个典型的目空一切的纨绔子弟,父亲是城内知名的地产商,为他请了一名臭名昭著的流氓律师。
我左手按着《圣经》封皮,右手高举起,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庄重宣誓:“我向上帝起誓,接下来关于本案的证词都是真实的,完完全全的真相,除了真话,绝无其他。”
面对检察官对过稿的提问,我一板一眼地回答。交叉询问环节,对方律师先抛出了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试探,忽而话锋一转,尖锐道:“那天晚上,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家名为巴比伦的同性恋酒吧门口?”
我不能当众下犯伪证罪,于是诚实回答:“私人夜生活。”
对方律师稍一挑眉,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问:“所以你也是同性恋者?”
检察官及时叫停:“与本案无关。”
对方律师穷追不舍:“这个问题的答案关乎警员与受害者之间是否会产生群体关联,以至于对受害者的同情心影响证词的客观性。”
法官听完微微颔首道:“我允许这个提问。”
我深吸一口气,回答道:“我是。但同时我也是一名坚守司法公正的公职人员,对每一位市民都怀揣着同等的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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